大铜帮问关于新农合,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近来大铜收到关于新农合的咨询

根据大家咨询的问题整理了一下

区卫生局第一时间给予了我们回复

现在把答复统一回复给大家

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呦~

1.问:我是铜山马坡人在上海打工,家里的农保常年再缴而且当地公司给缴纳社会保险,医院检查发现腰椎有点问题,需要做手术治疗,因为还要上班且家人都在这边打工,所以想在当地手术,不知有什么优惠报销政策吗?

区卫生局回复:

1、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参合人员已办理转医院(医院或当地新农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者,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去元起付线后,实行分段累进补偿,其中,元以下(含元)部分按照45%比例补偿;元以上至元(含元)部分按照55%比例补偿;元以上部分按65%比例补偿,保底补偿标准为40%。

2、参合病人未办理转诊手续(住院前后15天有效)医院住院治疗的,按照非正常转诊处理,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去起付线后,按照20%比例补偿。

3、患者出院后凭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医疗证到铜山区政务服务大厅新农合窗口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4、具体办理方法,可咨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2.问:根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年新农合缴费马上就要开始了,本人根据新农合条例的规定积极的响应并参加年度新农合缴费工作,请问年个人需要缴纳新农合的费用是每人多少钱?

区卫生局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年新农合人均筹资元,其中个人缴费元,各级财政补助元。

3.问:我是铜山区大许镇的,能否提供铜山区最新的新农合的条例关于新生儿未参新农合,可否随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的规定?

卫生局回复:

根据相关最新条例规定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做了明确要求:

1、婴儿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父母为其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徐州市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也做了明确要求:(1)年3月1日前参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元,(2)在筹资工作结束(每年2月28日下午5时)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有一方已经参加新农合)自动获得参合资格,办理新农合参合手续后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3)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至少有一人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出生当年不需缴纳参合费用。如果新生儿未参加当年新农合,不能随父母享受新农合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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