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离婚案中三成以上涉家暴庇护所

  中国江苏网2月29日讯(张扬夏友峰)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我国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29日上午,江苏铜山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院去年对外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近30%的女性在诉讼中称曾遭受过家庭暴力。   为预防和依法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家暴行为正式进入了法律监管范畴。:   人身安全保护令事后惩戒变为事前保护   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铜山法院自年10月起,在离婚诉讼中,根据家暴受害人的申请,通过《民事裁定书》的形式,裁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禁止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该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被申请人有效期内如有违反,法院将按照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为由,对被申请人进行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把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前保护,可以起到警示、威慑作用,阻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在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情况下,可以使得受害方因家庭暴力的停止而打消离婚念头,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睦,减少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   自年10月以来,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3份,其中2起案件被申请人均在法庭自认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情况,1起医院病案材料及公安机关出警记录。目前,这3起案件有2件双方经法院调解和好,1件尚在审理中。从近期回访情况看,3件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均没有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引入心理干预理清情感纠葛   家事案件当事人之间的身份人伦关系,决定着感情、心理纠葛是冲突的根本根源,家事纠纷解决的过程就是法院进行诊断、修复、治疗的过程。自年起,铜山法院少年家事庭所有法官均参加了心理学培训,并公开选聘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配备到少年家事审判庭,在少年家事司法中心专门设置一间心理疏导工作室。   在审理铜山区一起离婚案件时,该院心理分析师徐丽君成了夫妻双方的“情感顾问”,在明确了两人感情基础薄弱无复合可能的情况下,耐心疏导,使他们对未来生活重拾信心成了徐丽君最挂念的事。“离婚案审理完结不代表他们生活的结束,在这段婚姻里,夫妻双方彼此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他们都非常年轻未来也可能会再婚,及时的指出并纠正一些错误的做法,也许会让他们未来的婚姻能平坦一些。”   设反家暴庇护所供“临时港湾”   铜山院在少年家事司法中心,专门设置了一间“反家暴临时庇护所”,配备了床铺、衣柜、写字台、电视机以及儿童床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反家暴临时庇护所是针对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而又无处避难采取的临时性救助措施,可在短时间内为受害人提供安全保护,为人民法院对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同时为受害人选择安全的避难方式预留充分的思考时间。来源:中国江苏网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铜山新鲜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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