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效增拟任省高院政治部主任法院确认第三

孙效增拟任江苏高院政治部主任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就15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其中,孙效增拟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孙效增,现任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男,年6月生,汉族,吉林敦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详见:15人!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平安江苏“三微”评比结果出炉

由江苏省委政法委举办的以“聚焦扫黑除恶,共筑平安江苏”为活动主题的第五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已顺利完成。各地各单位向省评选活动办公室报送了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短视频、原创音乐MV、原创剧本、摄影、沙画、电影和电视剧等参评作品部。

经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省电影家协会、省影视评论学会、省作协、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认真评审,共有67部(幅)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15部、二等奖1部、三等奖31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南京、徐州、连云港市委政法委获得活动优秀组织奖。

详见:获奖名单公布!第五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结果出炉

全省法院推介16个党建创新案例

在前期对全省法院申报的43个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进行初步评选的基础上,近日,省法院组织召开现场推介会,16个案例进行了现场展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党支部以司法警务特色党建品牌打造一流过硬警队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天平·红”先锋工程彰显司法担当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党支部学习路上廌先锋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党支部常伴青春法护家园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书记项目”推进“融入式”党建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金山湖法庭党支部打造“家和”党建品牌推进高效高质司法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执行裁判党支部探索共驻共建新模式打造社区服务新亮点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锋引航”打造党员实境教育课堂

泰兴市人民法院实施“五大工程”唱响“芳华之歌”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天平”耀江海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润民企”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五彩”党建

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创建“四化”特色支部创造丰硕执行业绩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三四五”特色党建工作法

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党建+审务工作站”点亮基层治理法治化星火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第二支部“党建+审判”五维融合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

详见: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推介活动在宁举行

淮安法院14条“意见”化解“问题楼盘”

近日,淮安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置“问题楼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分五个方面提出十四条具体要求和措施来确保妥善处置好“问题楼盘”案件,全力为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淮安市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蔡丽新在报告中批示到:“此项工作意见对于我市化解当下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很有意义。”陈之常批示认为“《意见》针对性强,极具操作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问题楼盘处置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推动问题楼盘加快解决”。

详见:淮安主要领导肯定法院“问题楼盘”处置意见

第四次!南通法、司联席会议有成效9月7日下午,南通市执法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南通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高鸿,市司法局副局长严尚军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市中院行政庭、开发区法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联席会上,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就《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若干规定》的修订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讨论。

联席会议还对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中遇到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劳动者认定工伤后,工伤待遇少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研讨。高鸿专委表示工伤保险的设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认定工伤时应尊重劳动者选择的权利,会后将同民事审判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好行政和民事在保护劳动者上的衔接问题,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会议还就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履行、环保复议中的管辖等执法复议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详见:南通中院、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第四次联席会议

淮安法、司联手试点行政诉讼法援

近日,淮安中院和淮安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淮安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该《方案》主要从扩大覆盖面、规范工作流程、增强保障力度和提出总结评估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方案》将涉及土地房屋、劳动保障、城乡规划、公安、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低,且有合理请求及事实依据等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根据其需求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帮助其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详见:法院与司法局联手开展法援试点工作

镇江中院试行信用修复机制

9月1号起,镇江中院在江苏省率先试行信用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

信用修复措施包括对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屏蔽和限制消费措施的解除等。

详见:

失信被执行人,你想修复信用吗?这份攻略请收好!

张家港法院确认第三人以流拍价成交

近日,张家港法院首次适用最高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定“确认第三人方某购得位于杨舍镇某小区的一处不动产”,该不动产经二次二轮网络拍卖均流拍,且申请执行人也不接受以该不动产抵债,最终由该第三人以变卖价购得,顺利完成资产处置。

某银行与夏某某、钱某某、张家港某纸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万余元。经法院调查,该案可供执行的主要财产为夏某某、钱某某所有的位于杨舍镇某小区的不动产。法院先后两次拍卖,均流拍。最后的流拍价为万元,且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不接受以物抵债。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人经查询关联案件发现该被执行人还有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根据年1月16日,最高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承办人与另案申请人方某进行沟通,向方某释明规定,询问其有无意向购买。

最终另案申请人方某,作为本案第三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规定,且债权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可予准许。

在方某付清价款后,法院向其出具了成交确认书和确权裁定书。目前该房产已完成过户,两案执行款均已发放完毕,至此,两案全部执行完毕。

详见:张家港首例!法院确认第三人以流拍价格购买拍品成交

常州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9月9日上午,常州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日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谢银全、郭兴亮、王永乾、王俊、常州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斯玛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州强盛老顽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强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纠纷一案,并定于今日公开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由法官三人和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常州市人大代表、市公益损害观察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等三十余人旁听了本案的审理。

详见:常州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于今日开庭审理

被告人达61人!秦淮法院线下开审一涉恶案件

9月3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的敲响,秦淮法院法警将身穿防护服、佩戴口罩、手套、鞋套的倪某某等被告人带入法庭。该案成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南京市法院首例将被告人提押出看守所进行线下集中开庭的刑事案件。

倪某某等61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羁押分散,且涉及多重罪名、案情疑难复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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