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调整、停运部分公交线路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9日0时起,调整、停运部分公交线路,终止时间由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告。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汽电车继续坚持趟次清洁消毒、通风,驾驶员全部佩戴口罩上岗,乘客须佩戴口罩乘车,驾驶员将拒绝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乘车。据悉,连接晋中市、清徐县、阳曲县城际公交线路和服务乡村公交班线,以及连接各旅游景点、社区的微小公交线路将暂停运营;市区主要公交线路按照早、中、晚高峰期运营的原则运行,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出行;连接火车站、飞机场等对外交通枢纽的公交线路,按照现行时间运营。具体运营线路如下:太原市区主要公交线路共计条,运营时间为:早7点—9点;午11点—14点;晚17点—20点。包括:1、5、7、12、12支、15、16、17、39、50、52、57、67、72、、、、、、、、支、、、、、支3、4、13、21、27、65、76、、支、、支、、、、、、、、、11、19、23、55、70、、、、、、、、支、、、、、、2支、6、10、25、36、37、38、53、56、60、61、71、73、、、、、支、、、支、、、、、、、、、、、、、、、、、、、、、连接对外交通枢纽的公交线路共计43条,按照现行时间运营。包括:1、、、、、、支、、支、、23、、、、、、、、支、55、、、、79、70、6、10、73、、、、、51、、、、、省内3家药店被查
1月28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控疫情期间查办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1、1月27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对晋中长城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晋中长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从年1月26日开始对购进价为24.5元/个的KN90口罩,以39.8元/个价格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构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1月27日,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举报对大同市云冈区康宁司有限责任公司泉武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从年1月26日开始销售“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售价为38元/包,该药店现场提供不出随货同行票,也未依法标明价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项,构成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康宁司药店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目前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月24日,忻州市繁峙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繁峙县启华大药房二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以5元/个的价格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且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项,构成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繁峙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元,并处罚款.55元的行政处罚。寻找22日乘坐G次高铁11车厢乘客
文水县发现1名由武汉返乡人员,乘坐过1月22日10:42分至12:28分,从武汉开往郑州东的G次高铁列车11车厢和同日13:17分至17:16分从郑州东到达太原南站的G次高铁列车02车厢,已于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乘坐过以上两车厢的乘客,请自觉居家自我观察,减少外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