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
眨眼间年已经过了四分之三了
仔细一想
是不是有种仿佛睡了没几觉
就过去了的感觉
即将踏入9月份
南京将迎来巨变!
住房,地铁,补贴,教育,医疗,休闲,优惠...
这些方面都要有重大变化啦!
都是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大事!
1出租住房免登记备案费税费征收有优惠8月15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关联租购同权)。新政中支持和鼓励居民出租闲置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实行免费登记备案制度,租金税费征收也将有相应优惠:
1、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今年底之前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2、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率;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