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反映,丈夫在25日凌晨感到身体不适,拨打叫了一辆救护车。医院救治后,救护车急救人员收取余元费用后离开。事后,看到有关发票,张女士却感到不解:收取的费用除了车辆使用费外,还有一项抢救费,“我丈夫医院,急救方面并没有对他实施任何抢救措施,为何要收取这笔费用?”
市民:凌晨搭救护车送医被收元
张女士住在铜山新区文泰康城。6月24日晚,丈夫喝了一些酒,身体开始有过敏反应,到次日凌晨3时左右,情况加重,她和丈夫商议后,决定打叫救护车,医院救治。凌晨3时许,张女士拨打,和急救车约好在小区门口见。之后,她搀扶丈夫走到门口,很快等来了一辆救护车。“一共来了3个人,其中一名是司机,另外两人都穿着白大褂,一男一女。”张女士说,急救人员打开车门后,让她和丈夫上车,并让丈夫躺在担架上。不久,医院,丈夫被送往急诊救治,救护车的人收取了元后离开。当天早晨7时许,张女士的丈夫在输液后身体恢复,医院。
患者家属:未施救为何收抢救费?车费如何计算?
“回到家我拿出急救车急救人员开给我的发票,其中的部分收费我不认同。”张女士说,这元费用除了包含车辆使用费外,还包含抢救费,而丈夫在登上急救车后,并没有得到任何救治,对方只是简单询问了几句话,一路上没有用药,连氧气罩也没使用,为何要收取抢救费用?此外,元的用车费用是依据什么收取的?张女士认为,不明确。在张女士提供的这张“江苏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上,支付金额一栏手写着元,其中,“救护车使用费”元,“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90元。票据上盖有徐州市铜山区急救医疗站财务专用章。
铜山区急救医疗站:跨区打表跑了15公里,收费没问题
记者联系铜山区急救医疗站,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收费是否合理,她需要找到当晚出车人员了解情况才能明确。很快,这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她已询问了当晚的出车人员,这笔费用的收取没有问题。“可能在张女士眼里,认为没给她丈夫用药、用氧气,抢救费就不该收,但按照有关规定,只要是急救出诊,无论是否对病人用药施救,这笔费用都会收取,因为急救人员询问情况、提供担架等,也是一种施救行为,这是一笔服务费用。”该工作人员解释。至于元救护车使用费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使用的是铜山区急救医疗站的救护车,而其丈夫被医院,所以救护车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要高于在铜山区范围内的用车标准,费用是10元/公里。如果是在铜山区范围内,则是7公里以内收费40元。“从医院收费元,难道这段距离有15公里?”张女士对此提出质疑,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晚救护车是打表的,应该还略微超过了15公里。”
铜山区卫计委:将与急救医疗站联系调查情况
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曾在年7月,发布了《关于重新明确救护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对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进行了说明:每次90元,含出诊、诊查、治疗、监护、监测、护理、注射、氧气、材料、消毒、抬担架等内容。需符合《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32号)要求,确因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其中部分内容的,均按本项目相应的价格收费。
此外,救护车计费方法一项中,对“院前医疗急救用车”和“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也做了相关说明:“院前医疗急救用车”:7公里内的收费标准为40元,超过7公里的部分为4元/公里(单程计费)。
“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元/公里,下浮不限(单程计费)。
救护车用车里程计算方法:患者上车救护地点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不得按往返里程计算。记者昨天下午联系铜山区卫计委,相关科室一位负责人认为,张女士丈夫的这次急救用车到底属于“院前”还是“非院前”,最终关系着用车的收费标准。她需要联系铜山区急救医疗站调查情况。
铜山区物价局:急救范围地段划分需和区卫计委沟通
铜山区物价局收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通知规定,院前医疗急救用车和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的划分,除了包括接送、转运伤病员用车外,应该还包含着对急救范围地段用车的划分。“如果包含对急救范围地段用车的划分,铜山的急救车在范围地段内运送病员,医院或六院运送,这是范围地段内,而像张女医院,这就应该属于范围地段外了,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病员搭乘铜山的急救车,医院医院的距离比去六院还要近,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在铜山普遍存在,所以具体如何划分急救范围地段,是否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做相应调整,我们还需要和区卫计委再沟通。”该负责人说。至于张女士认为医院距离不应达15公里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这需要调查急救车辆的实际运行距离是否和车辆里程表吻合,是否存在多收费,张女士可以向区物价局监察分局反映,物价部门会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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