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期办理铜山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待遇审核业务的通知
铜山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疫情期间延期办理退休审核业务通知如下:
一、铜山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疫情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均可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2月份不再受理现场退休审批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因疫情延期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影响退休待遇享受,疫情解除后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到龄的次月起按规定足额补发养老金。
三、对延期办理如涉及多缴社保费的,待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后作退费处理。
四、延期办理期间,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于正常工作时间致电具体业务部门:
(一)退休审批: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区社保中心:
(三)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联系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