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超标建设拖欠农

日前,家在山东泰安的张先生向本台投诉成江苏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项目拖欠自己企业工程款多万,三年来往返山东和江苏多次索要未果。

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拖欠工程尾款余万三年不还

据其介绍,老家居住山东泰安的张先生以自己的公司于年7月承接了“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地源热泵地下换热环路系统安装工程”,发包人为徐州新视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郭潇。按照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清包,合同金额为.5万,工期为60天,张先生带领民工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为科技创业大厦完成了换热环路系统安装,但是发包人郭潇却迟迟不能兑付剩下的多万工程款,这些工程款99%的是农民工工资,以至于很多农民工给自己要工钱,尤其是一到年关很多工人到家要钱,自己无奈之下于年先后几次到铜山区信访局上访要求政府和发包人及时解决工程尾款,以便于自己给农民工发工资,但是最终没有任何结果。

经查,徐州新视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7月19日,位于徐州市解放北路2号汇源置地广场1#-1-室,法人为朱祥,股东为高振和朱祥。

3月22日上午,张先生向发包人徐州新视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郭潇通电话请求结款,但是对方却无故挂断。张先生讲,只要是给发包人郭潇提钱的事情,他就烦,随后就挂电话。

随后,记者看到了双方签署的《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地源热泵地下换热环路系统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第24条规定: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款项,发包人收到通知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据张先生了解,郭潇也是被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项目给拖住了,该项目尚欠郭潇0多万,所以郭潇以此为理由不向张先生支付工程尾款。

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项目到底是什么?

年10月14日,中国产经新闻报报道了《徐州铜山区:斥资近2亿建办公楼被指违规超标》,其中文章所指的就是徐州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项目,文章称江苏徐州铜山区教育局、发改委、旅游局等多部门违规兴建豪华办公楼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依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号)规定,铜山区政府建设的办公用房应为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人时应取下限。依据这一规定推算,铜山科技创业大厦平方米的建筑规模,需要至少根据多名的编制定员来核定。

文章称,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项目发改批文为“铜发改经贸投号”,关于这座大楼的投资额度,李为民给记者提供的部分招标资料表明,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招标投资总额为1.6亿元,大楼部分项目招标价目,如空调与通风招标额度万元,大楼智能化招标额度万元,电梯招标额度万元,供配电招标额度万元,监理招标额度万元,但占投资大项的土建、装修等项目的并未在统计之列。

李为民认为,上述数据只是表面文章,实际中标价远远超过招标价,如通风实际中标价为.3万元,高出招标价近0万元,智能化实际中标额度.8万元,也远超出招标价万元。由此推算,科技创业大厦实际造价会远远超过预算投资的1.6亿元,他估计这座大楼实际投资怎么也得两个多亿,绝对超过国家关于县(处)级党政机关办公楼造价不超过2元每平方米的标准。

工程尾款和农民工工资到底该不该给?

山东著名律师杨力表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很显然发包人徐州新视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经违约,按照合同法,发包人应该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和利息。

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4号)第三条: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指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增加农民工打工收入、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

鉴于此,铜山区人民政府应该履行中央要求担当责任,向山东泰安张先生的公司支付工程尾款,以便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也应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严肃问责失职失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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