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苏鲁边界微山湖争端始末

徐州一中瞭望塔◆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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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文稿,是一位来自武大的历史学帅气学长的硬核历史学干货。

或许你喜欢历史,并准备在理想的大学上选择历史学这门专业,但又对网上相对空泛的介绍感到困惑……

所以今天,给大家呈上这一篇热气腾腾的——社会史相关的研究文章,让大家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一下大学中的专业——历史学~

提及微山湖,在大部分人的心中首先浮现的是《铁道游击队》那首著名的歌曲。“微山湖上静悄悄”,然而苏鲁之间的这片土地,却从来不是承平之区。除了历代的金戈铁马之外,从小听说的,就是两省居民围绕微山湖而发生的种种争端以至械斗。

在父辈的口中,湖区的争端始于省界划分的不公:“因为山东是革命老区,所以说他在北京那边儿就是有好多熟人。后来就是在划分的时候,北京那边儿就把这个整个微山湖都划给了山东。并且规定,水到哪个地方,山东的地盘儿就到哪个地方。但是就是说一到枯水期的时候,那个水位下降的地面露出来了,沛县这边儿的农民呢,就到湖里边儿去种地,种完之后山东人不让收,说这个地是山东的,不让收,后来就年年打年年打。现在地没人种了,也不打了,当然也有政府的协调和管控。”

父辈的讲述符合民间传闻的许多特点,其中诸如阴谋论及博取同情的叙述,并不能尽信。与这一话题相关的研究亦不多见。有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两篇,为张铖所著《明清时期鲁西南地方社会与湖泊变迁》与马国喜所著之《自然灾害与移民冲突--咸丰同治年间苏鲁湖团案》。张文所述较为笼统,与微山湖相关篇幅亦不多,马文对于清末之湖团案考辩较详。另有复旦大学胡其伟所著之博士论文《民国以来沂沭泗流域环境变迁与水利纠纷》,其文于建国后微山湖区域的水利纠纷考证精审,史料翔实,以上诸成果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路径。其它诸多记载见于方志等地方史料。本文并非一篇严肃的论文,因而在此谨简要分析相关材料,庶几能勾勒出百余年来微山湖争端的来龙去脉。

微山湖原为一片沼泽,由于黄河夺泗水,积沙将西南方向地势抬高,故而诸水汇流,形成微山、独山、昭阳、南阳四个湖泊,地理上统称为南四湖。由于黄河在苏鲁豫交界处多次泛滥,明清以来,四湖先后成形[1],由图中不难看出,在万历十年微山湖尚未出现,至乾隆七年,时修《徐州府志》载:“昭阳湖在县东北八里…有大小二湖…北属滕南属沛。[2]”而到了图中的嘉庆二十五年已成一片巨浸,即今天所见的微山湖。

最初,昭阳湖南岸为江苏所属之沛县与铜山县,北岸为山东所属之鱼台与滕县。至清代微山湖形成之后,则昭阳湖属山东,而微山湖大部属沛,沛县县治在湖西,同时湖东之夏镇亦为沛县属地,而湖中之微山则在滕县辖境之内。

[1]山东微山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微山湖志》,第59-60页,黄河出版社年。

[2]王良斋、石宏村撰:《徐州府志·卷二》,乾隆七年,哈佛燕京图书馆藏。

图一源自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图二源自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由图中所示不难看出,苏鲁两省微山湖边界犬牙交错十分复杂,加之微山湖水有涨落,而黄河亦在此地区肆虐,县界的迁徙变化也是所在常有,尤其是咸丰元年至十一年,从沛县版图上看起来孤悬一隅的夏镇,竟然作为沛县县城长达十年之久。

而到了民国,广大的湖面亦是分属两省,昭阳湖60%属沛县,微山湖则有70%属沛县,而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共、国、日三方对此地区均有不同的区划,更为错综复杂。由于对敌作战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将徐州分划给了山东与安徽两省,在建国之后,原属于徐州的砀山和萧县因此划归安徽,而微山湖及其东岸的夏镇也被划为山东济宁微山县的治下。连续的政区变迁,更加加剧了这一地区的边界争端。

民国修《沛县志》对此记载颇详。

图三《沛县志》

咸丰元年,黄河决于丰工河口,沛县首当其冲,微山、昭阳两湖漫溢,“居民奔散,不复顾恋[1]”。此次河决受灾,主要在江苏境内,而山东亦有波及。据山东巡抚陈庆偕奏称“此次黄河漫口虽在江苏,运道民田受害深重,全在东境……今自济宁以南至峰县境内,河湖一片,汪洋三百余里,八闸上下,水势尤为溜急。”[2]至咸丰五年,黄河决于兰仪,于是山东士民“掣家转徙徐境”,当时,五年前漫溢的湖水已经半涸为滩涂,山东灾民无处可去,遂在此结庐而居。有司以灾民无以为生,且沛县湖西原住民又逃亡南方,也就默许了此种行为,招民屯垦,谓之“团民”。时苏北正处在太平军与捻军势力之间,团民便持器械以自卫。后铜沛等地的原住民逐渐回乡,看到大水过后,原有田界皆已不存,而原属于自己的土地已为山东移民所开垦,自己反而无田可耕,沛民“有产者恨其霸占,无产者咸抱公愤”,两方争端由此而起。咸丰十年,两厢械斗,沛民“毙团民两人”,而团民报复“毙沛民二十余人”,直至官军出动,“捕斩团民千余人,乃定”[3]。

[1]《中国府县志集成·沛县志·卷16》,江苏古籍出版社年,第页。

[2]转引自李文海等著《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第33页。

[3]《中国府县志集成·沛县志·卷16》,江苏古籍出版社年,第页。

此事由有司上奏以后引起了清廷的重视,早在咸丰七年,湖团一案即有上谕:

都察院奏:……有匪徒唐守忠等,聚众数千,先在江南沛县创立巢穴,又召集赵性伙党,借团练为名,霸种铜、沛、滕县、鱼台等处民田数万项,唐守忠自为团主,并有谋士团头各名目,竖旗置械,焚杀掳抢,屡经呈控,未经查办。如果属实,是该匪等藐法情形,竟与捻匪无异,自应及早查拿,尽法惩办,以除民害而杜乱萌。[1]

[1]《清文宗实录》第卷,中华书局年,第13页。

但很明显,此上谕并没有彻底消弭双方的矛盾。因此同治五年,两江总督曾国藩镇压捻军,驻扎徐州时,奉皇帝之命着手查办湖田案。

图四《徐州府志》

据同治《徐州府志》所载:

在铜山境内有七团:曰刁团,为田五十八项五十八亩有奇。曰睢团,为田七十五项二十七亩有奇,同治四年委员复丈,多出地三十四顷七十五亩零。曰南赵团,为田三十一顷九十亩有奇。四年复丈,多出地二十顷九十亩有奇。曰于团,为田二百九十四项三亩有奇。曰王团,为田六百十八项四十三亩上则地五百七十七项三十亩零。在沛县境者有二团:曰北赵团,为田一百二十五项四十四亩有奇。曰唐团,为田八百二十三项十四亩有奇。五年乙卯六月,河决铜瓦厢,水趋濮、范,支流由菏境双河口侵入赵王河、济河、清水,漫溢县境。是年,邑绅唐守忠、王孚等开垦湖田。其年四月,山东拔贡生王孚呈领唐团边外续出荒地二百五顷八十一亩有奇,案上则纳租缴价,曰北王团。五月,山东举人李凌霄呈领北王团迤西新淤四百余顷,曰新团。又铜山绅士杨忠良承领南赵团复丈所增二十项九亩之地,曰南赵分团,由是团之名凡十。[1]

[1]转引自马国喜:《自然灾害与移民冲突——咸丰同治年间的苏鲁湖团案》,山东大学硕士论文,第21页。

其中,据曾国藩奏折记载,南王团与刁团有“通贼”之举,因此曾国藩将两团团民限期遣回原籍,只将二团的首领治罪。并且,从两团所占的余顷土地中拨出顷作为县学之学田,剩余部分拨还给沛民,从此,其它各团均不再驱逐,所垦土地准其永远为业。对于沛县不断进京上诉要求将团民全部驱逐的“一二刁生”,曾国藩以为,他们仅仅是艳羡团民所占据的肥沃湖田,阴图陷害,因此将此事平息了下去。湖团一案在清代暂时平息。

在前文中提及的马国喜《自然灾害与移民冲突——咸丰同治年间的苏鲁湖团案》一文中,抗战时期的微山湖被描述为“民族矛盾上升为最主要的矛盾,铜沛境内的土客械斗渐趋平息。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府一方面统一规划,把铜沛土客双方的村庄有意识地组建成一个乡或人民公社,是指加强了解另一方面,进行广泛的思想文化教育,提高人民的素质。此后,铜沛境内的土客双方再没有发生过大的摩擦,两边的隔阂与界限也逐渐消除。[1]”这样的叙述简略而且有着意识形态的色彩,不由让人起疑。

[1]马国喜:《自然灾害与移民冲突——咸丰同治年间的苏鲁湖团案》,山东大学硕士论文,第48页。

诸多版本的地方志中,的确也少有提及民国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湖田争端的叙述。唯一的一条来自《微山湖志》:

民国4年(年),徐州公益垦务公司程世清从财政部英回沛、铜两县湖田余顷,准备卖予当地群众。遭到原沿湖耕种户的强烈反对,公推代表赴省告状,事端不断发生。至民国6年,经两县士绅从中调停,垦务公司同意將承领的湖田让出,由沛、铜两县群众偿还公闻地价款26万元,公司将从财政部领回的土地执照交给两县,县府按湖田优劣确实价格,由原耕种户出钱承领,并发给执照,其纠纷方告结束。[1]

[1]山东微山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微山湖志》,黄河出版社年,第页。

同时,通过检索相关报刊,亦可发现在年抗战爆发的前夜,湖田争端引发的械斗依然在发生:

《徐北微湖沿岸居民争田械斗》

徐北微湖。今春涸出湖田数十顷。沿湖居民。纷纷抢种。兹有石楼村邓姓巨族,与垒庄权姓大户。争霸湖田。缠讼未决。二十五日晨两姓各聚百数十人。持有刀枪械棒。斗殴数时。邓姓受重伤者五六人。轻伤多人。抬城成讼。[1]

[1]引自《新天津报》,年6月26日第二版。

而在鼎革之初,微山湖中尚有余匪,为了对湖中进行集中管理,便将微山湖与湖东之夏镇划出沛县而成立微山县。其时团民与土民相处日久,已无甚仇怨可言,但如此划界,将湖从沛县治下悉数划出,却最终形成了鲁民与沛民的最终对立。

据现代所修的《沛县志》记载:

从年以来,山东微山县与沛县沿湖地区的群众因湖田、湖产和水利矛盾,不断发生纠纷。至年,共发生纠纷多起,影响较大的有起,其中发展成械斗的27起。在多起械斗中,双方都有伤亡,仅沛县一方受伤群众就达人,死亡16人。因纠纷造成的财产损失难以计算。

大闸事件:年6月,因收割湖麦发生纠纷,导致械斗。沛县大闸大队死亡1人,重伤2人。

中闸事件:年10月,因收割芦苇发生纠纷,导致械斗。沛县中闸大队死亡1人,重伤7人。

店子事件:年10月,因收割芦苇发生纠纷,导致枪战。双方出动数百人次,动用鸭枪、土枪,造成建国以来最大的流血事件。沛县店子大队死亡4人,重伤11人(终生致残3人),轻伤24人。

曹庄事件:年10月,因收割芦苇发生争执,导致械斗。沛县曹庄大队死亡1人,重伤19人,轻伤16人。

赵庙事件:年10月,因收割芦苇发生争执,导致械斗。沛县赵庙大队死亡2人,重伤1人。

赵楼事件:年9月,因查看芦苇发生争执,导致枪战。双方开枪射击,但未造成伤亡。

丰乐事件:年9月,因收割芦苇发生争执,导致械斗。沛县丰乐村死亡1人,受伤2人。

侣楼事件:年9月,因查看芦苇发生争执,导致械斗。沛县侣楼村死亡2人,受伤2人。

鹿口事件:年10月,因收割芦苇发生争执,导致械斗。沛县鹿口村死亡1人,受伤7人。

丰乐事件:年6月,因收割湖麦发生争执,导致械斗。沛县丰乐村死亡3人,重伤6人,轻伤5人。[1]

[1]郑善谆:《沛县志》,中华书局年,第页。

图五民国《沛县志》所载湖团纪事本末

以上记述较之旧县志对于湖团的记载,更多了些许细节,可谓触目惊心。针对如此情形,中央和苏鲁两省及各级政府曾经多次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国务院也曾五次下达文件,但都未能彻底解决争端。如年《国务院赴微山湖工作组关于解决微山湖争议问题的第二次报告》中所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将在湖产问题上有争议的江苏省沛县所属的杨堂、孙庄、东明村、西平村、六营、曹庄、王庄、大挖工庄、赵楼、赵庙、张庄、信楼、庞孟庄、中挖工庄,共十四个村庄划给山东省微山县管辖。但其地下煤炭资源的开采权仍属江苏省。

(二)沛县的前丰乐、后丰乐、安庄、店子、彭楼、马庄等六个村庄仍属沛县管辖,但这六个村庄的群众不再进入湖区经营湖产,原经营湖产的地段全部无偿交给微山县。

(三)沛县在微山湖经营湖产的其他村庄,应根据近三年经营湖产的实际情况,明确其经营湖产地段的范围。在明确各村庄的经营湖产地段的范围后,如出现插花地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并树立经营湖产地段范围的标志。[1]

[1]郑善谆:《沛县志》,中华书局年,第页。

不难看出,在湖产分配问题上微山县所得远远超过沛县,这也就造成了今天虽然沛县沿湖土地众多,却几乎没有湖产经营权的尴尬局面。而对于湖西的农民来说,做出这样决策的原因只能归因于一些阴谋论,如文章开头提到的父辈的讲述:“因为山东是革命老区,所以说他在北京那边儿就是有好多熟人。后来就是在划分的时候,北京那边儿就把这个整个微山湖都划给了山东。并且规定,水到哪个地方,山东的地盘儿就到哪个地方。”

整个事件实在引人深思,这本是县域之间农民的争端,却在百年之间,历经三个政权,屡屡上达天听却始终无法彻底地解决。近年来,有关微山湖的争端渐渐成为历史,但是苏鲁边界上的领土争执依然时不时地见诸报端。究其原因如下。

01

首先,黄河改道南流六百余年,某种意义上给下游的苏鲁豫皖四省带来了严重的贫穷和混乱。黄河携带有大量的泥沙,对周边的地形具有极强的改造能力。自黄河南流之后,这一地区原始发展的水系即被打乱,许多河道与湖泊被河沙淤填,如泗水,又因此形成了新的水域,如南四湖。地貌的变迁,不仅影响了政区的划界,更重要的是,黄河泛滥将原有的田庄界碑一概抹平,良田变为沙土,几辈人积攒的财富消弭于无形,而洪水形成的滩涂又会持续数年无法耕种,因此这一地区也往往沦为难民与土匪的渊薮。

02

然后,梳理百年来的湖区争端,不难发现矛盾主要集中于晚清湖团案与当代的边界之争。如果说湖团案还能以黄河为罪魁,到了当代,不科学的行政区划也是难辞其咎。湖团案在曾国藩的调停下有了短暂的消停,但导致湖团案发生的根本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那就是微山湖区多变的水环境。无论是洪水还是湖水的涨落,都会导致沿岸田地的变化,随时造成新的纠纷。而到了建国后,随着黄河改道日久,而且政局平稳,湖区的水利工程得到完善,造成争端自然因素逐渐消弭。此时微山县的设置却为后来的争端埋下了伏笔。微山县的设置,放大的原有的湖区矛盾,将原本一县之内的问题上升到两市甚至两省之间,交涉处理起来愈加复杂棘手。从上文所引《国务院赴微山湖工作组关于解决微山湖争议问题的第二次报告》可以看出,行政性的县界与生产性的县界是有区分的,但这样的划分对于长期生活在此的农民来说一时难以适应。同时,两地在水利工程的建设维修和使用方面也一直存在分歧,微山湖分为上级湖与下级湖,往往在旱季,上级湖为保证自己用水而不向下级防水,而在汛期,又为了保证己方无虞而向下级湖大量泄洪,于是造成了延续数十年的纠纷乃至械斗。

03

还有,不同于官员,农民有农民的思维方式,在湖区争端这一问题上,各级政府往往会调研、协商、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但是直面冲突的永远是最底层的农民。他们在面对生活来源的威胁时,往往会孤注一掷,加之,鲁南苏北向以民风彪悍而著称,且在当时,微山湖区渔民和民兵均有枪械,双方稍有摩擦,极易演变成械斗。而历任政府,也熟知这一地区的重要性,一旦处置失当,极易衍生出大的骚乱。苏北的徐州,向称战略要地,又是连接京沪的重要站点,而微山湖区,水网密布,芦苇丛生,也是湖匪绝佳的藏身之处。如此,这一地区的历次风波便都会受到重视,但是能否解决,则需要当局者厘清矛盾的根源与发展历程。纵观新中国对此问题的处理可以发现,当局者往往倾向于“多快好省”、一劳永逸地通过一次会议、一次协商解决问题,而并没有考虑到湖区群众对其政策的接纳程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造成这些争端事件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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