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林皋湖景区管委会
关于林皋慢城旅游区停车场和观光车收费的
通告
广大游客: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年12月林皋慢城旅游景区创建为国家AAAA级景区。为了规范景区管理,根据白政价发()46号文件《关于林皋慢城旅游景区停车场和观光车收费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自年8月16日12时起林皋慢城旅游景区停车场和观光车实行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林皋湖大坡入口和焦段河村西1公里处设置两个收费闸机。
二、进入景区车辆(含过境车辆)30分钟之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照车型收费。
三、收费时间为旺季(5月1日—10月31日)12时—24时,淡季(11月1日—4月30日)12时—20时;进入景区车辆实行电脑计时、出口缴费。
四、对实施抢险、消防、医疗救护、警务、食药安全等执行公务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景区内商户、居民自有车辆免收停车费。
六、收费标准:1、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车(7座以下)每次10元,中型车(8座—19座)每次15元,大型车(20座以上)每次20元。2、观光车收费标准为每座每人10元,每车80元。
七、游客车辆分别停放在游客服务中心、1号码头、圣颉源山庄、沙滩停车场和荷花堤岸、牡丹园、情人岛、慢城银滩观光车停靠点,共8处停车场。
八、进入景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按照规定停放。严禁车辆逆行和乱停乱放。
望广大游客朋友相互告知,共同遵守。
白水县林皋湖景区管委会
年8月10日
来源:白水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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