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徐州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徐州市年市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名称
学校名称:徐州市撷秀初级中学
校址:徐州市新城区潇湘路南
办学层次:初中
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基本情况
徐州市撷秀初级中学依托徐州一中创办于年,学校地处生态新城、风景秀丽的大龙湖畔,占地约亩,学校环境优美雅静,师资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先进。
学校一贯坚持“轻负担,高质量,生动活泼,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方正高雅,卓尔能群”引领学生发展;以“理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以“雅文化”塑造学生的高雅品质,着力培养遵规守纪、举止文雅、勇于创新、善于合作的新时代人才。
办学二十余年来,教育教学质量始终高位走强,培养出数以万计的优秀学子。每年有80%左右的学生达四星级高中录取线,高分段人数集团式涌现。撷秀毕业生素以大气自信、自学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而享誉全市,备受高一级学校的青睐。
四、年招生范围、计划
主要面向主城区招收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且家庭收入稳定,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者。计划招生18个班,共人。
五、招生标准及报名条件
1.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友爱同学。
2.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自理自立,自律自强,方正高雅。
3.具有优良的学习习惯。主动学习,合作探究,卓尔能群。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身心健康,阳光自信,锐意进取。
5.小学阶段多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或“四好”少年等。
6.小学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六、自主招生方式
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如下招生方式:
1.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人;
2.通过面谈的方式对自愿报名的学生从行为习惯、学习能力、身心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察,并从中选出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人,予以录取。
我校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招生,不采用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
七、录取原则、办法
1.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谈,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
八、分班原则与办法
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均衡分班。
九、收费标准
学费:元/生·学期;住宿费:元/生·学期;社会实践费:20元/生·学期。
十、招生组织与监督
学校成立以陈雷为组长,丁雷、陈军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等招生,招生全程由徐州一中党委监督执行,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规范招生承诺
我校将严格贯彻落实《徐州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州市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规范招生承诺,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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