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4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4月17日后出生)。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毕业生是指在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8月份报到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科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②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招聘程序1.发布信息。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建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