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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办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12月3日20时至31日24时
全市范围内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运城晚报讯(记者祁克宁)12月3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12月3日20时至12月31日24时,全市范围内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2月份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函〔〕77号)要求,结合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及市气象局、驻市专家组会商研判,12月份污染过程发生频繁,短期气象条件变化对污染物清除作用有限,易发持续重污染天气,预计将出现持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保障市民身心健康,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决定采取应急减排管控措施。
此次管控区域为“1+5”重点区域及万荣县、夏县,参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等级管控。其中,“1+5”重点区域即中心城区(盐湖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其余县(市)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应急减排期间,工业企业严格错峰生产,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铸造D级企业执行最严格的错峰停产。同时,执法部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结合用电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手段对工业企业减排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落实到位。对超标排放或未落实减排要求的企业上限处罚;连续两次不执行的,对绩效等级进行降级。
中心城区和建成区要加大对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优化通行措施;各入城口执法人员要坚守岗位,引导过路柴油货车绕路行驶,严格通行证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同时,加大对涉油烟排放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严处无油烟净化装置或装置不运行、不联动、不达标、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强化施工工地管控,全面清理未登记注册或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全部停工,施工机械停工,机动车停止运输。此外,同步进行散煤清零和秸秆禁烧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整治存在的问题,确保“禁煤区”无煤,实现“三烧”问题清零。
温馨提示
星期一
尾号1和6限行
星期二
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三
尾号3和8限行
星期四
尾号4和9限行
星期五
尾号5和0限行
限行时间:每日早7时至晚22时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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