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29期gt全省未检工作新闻发

5月26日,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铜山区检察院举行。

发布会上,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的“爱立方”检爱筑梦项目,被授予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事例特别奖,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的“阳光家园”项目,荣获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

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关系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未来。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培育专业队伍、创立品牌,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多项规范性文件和创新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向阳花”、“水杉成长计划”等机制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铜山区检察院的“检·爱”系列做法,形成为鲜亮的未检品牌。结合办案发现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推动江苏省综治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计生委等七部门出台保护农村儿童合法权益规范性文件。铜山区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判决撤销监护权、贪污特殊儿童专项救助金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中作为典型案例采用,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颁奖嘉宾与获奖代表合影

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件典型案例,其中,铜山区检察院占据两席。

查办侵吞孤儿救助金案

年8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协助涉罪未成年人宋某某(17岁)办理孤儿救助金过程中,发现该资金已被他人领取。未检部门迅速将该线索移送本院自侦部门,并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年至年间,原铜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吴某与李某等四人交错结伙,在负责审核、申报、发放孤儿救助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私自截留等手段,骗取、侵吞孤儿救助金25万余元。后该四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十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针对专项救助金管理、使用存在监管不到位、信息不公开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开展全区“孤儿救助金”专项核查工作。在清理整顿中,清退、撤销了部分不符合条件主体,将名儿童纳入救助范围。

典型意义:通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发现、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并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社会管理问题,促进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福利政策落实到位。

撤销不合格父母监护资格案

年邵某某因强奸、猥亵自已10岁未成年女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办案过程中,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害女童除了在异省生活、且身患残疾不能履行监护抚养义务的母亲外,没有其他亲友。为此,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于年12月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害女童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民政部门作为被害女童的监护人。

典型意义:该案系由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形式促成的全国首例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为此类案件的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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